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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第九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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涩,沈鸿轩虽然日日都上朝,但整个人却显得恹恹的,不大提得起精神来,完全没有了之前的朝气和精神。

    不过这些情绪都只是在内心里发酵,沈鸿轩并没有表现出来,他知道只要他稍微露出一点不对的地方,谬论就会换一个说法,甚至可能会波及到洛月汐。沈鸿轩不管心中多么难过,怎么酸涩,都不愿意把洛月汐拉下浑水,即使他是因为她才会那样难过。

    但是他没想到,即使他安安分分做自己的事情,也能惹到乱七八糟的事情。而这件被沈鸿轩评为乱七八糟的事情,就是赵国的公主,赵云笙。

    却正是钦天监下发了成亲之日的那一日,沈鸿轩接到钦天监所圈定的日子后,心头是放下了担忧,松了一口气,既然时间都已经定了下来,他也就准备起成亲所需要做的事情就可以了,而早在沈家第一次上洛家纳彩时,沈家其实就已经做好了操办沈鸿轩婚礼的所有准备,沈鸿轩实际上只需要亲自去郊外打两只大雁就可以了。

    但就算这一次去郊外的狩猎出了岔子,惹上了麻烦人物——赵云笙。当然并没有发生什么美人遇难英雄救美的狗血事件,沈鸿轩自付就是亲眼看到赵云笙去死他也是不会眨一下眼睛的。

    事情是这样的,沈鸿轩打了两只大雁准备回返时,没想到在返程时竟然发现赵云笙出现在郊外。

    而且是一副平凡打扮,带着同样伪装成平民百姓的几个人怎么看怎么鬼鬼祟祟,沈鸿轩虽然对赵云笙并不熟悉,但当初就是他抓住的赵云笙,对她身边的几个人还算见过一面,当时一晃眼之下他便觉得有点古怪。赵云笙虽然没有被关进大牢,但是大燕也限制了她的自由,每时每刻都有人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

    明明应该插翅难飞做笼中鸟的赵云笙为什么会带着赵国的侍卫打扮成普通人模样出现在郊外?那些跟着赵云笙监视着她的人呢?

    沈鸿轩心下警惕了起来,他发誓他只是出于一片忠君爱国才会让身边的小厮去拦住赵云笙,但没想到赵云笙一行人似乎胆战心惊,不过被人一拦便心虚惊骇,然后便反应过激了。能跟在沈鸿轩身边的下人都是沈家世代的仆人,不说以一敌百,但绝不是软脚虾,不就是干架吗?不要怂就是干,于是在以多敌少且武力不下于对方的情况下,沈府的人干掉了赵云笙身边的侍卫……

    这在沈鸿轩看来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赵云笙是赵国的公主,没杀了她祭旗已经是大燕仁善,所以沈鸿轩对于赵云笙身边侍卫像下饺子一样倒下完全没有任何看法,无所谓啊!死就死呗,死得又不是大燕人!去西荒经历了一年战争,手中长剑沾染了不少鲜血的沈鸿轩早已经心硬如铁,根本不可能为了敌人的死亡心痛愧疚。

    当然,沈鸿轩到底不是冲动的少年,还知道分寸,虽然大燕并没有多重视赵云笙的生死,但是也绝不是他能私下除掉的,所以在手下人杀掉那些侍卫后要对赵云笙动手的时候,沈鸿轩挥手拦住了他们,让他们不要继续,留下赵云笙一条性命。虽然沈鸿轩下达了住手的命令,但人又不是机器,一下命令就能令行禁止,其中一个下人刚接收到沈鸿轩的命令,还来不及住手呢,手下的长刀就已经朝着赵云笙劈砍了下去。

    就在沈鸿轩以为赵云笙会血溅当场,他要头疼想法子瞒过去这件事情的时候,突然有异变突生,赵云笙身上有一阵耀眼的白光蓦然闪耀起来,那白光大盛,将劈砍长刀的侍卫给推翻后飞十几步的距离才摔倒在地,不过好在那白光似乎只是一个推拒的作用,那侍卫虽然被摔得头晕眼花浑身疼痛,但到底是保住了一条性命。

    而原本该命丧刀下的赵云笙除了脸色更加苍白外,没有半点伤痕。这样一幅玄奇神秘的画面让沈家这些身经百战的老兵们都忍不住一阵心惊胆颤,人们往往会对神秘的自己不知道的未知事情感到恐惧,如今就是这样一个情况,他们对于赵云笙身上突然冒出来的白光感到由衷的恐惧,如果不是这些人都经历过多场战争手上沾满鲜血心性坚定,只怕就要被恐惧骇得双腿发软跪倒在地了。

    沈鸿轩面色沉凝,他虽然不知道赵云笙身上发出的白光到底是什么,但是也知道这绝对是一个能够惊动整个天下的秘密。说起来也是沈鸿轩倒霉,赵云笙是身负着替赵国背后的修真者来寻找天材地宝才来大燕的,身上自然带着那修真者所赐予的仙家之物,事实上那物品的用处是用来侦查异宝的,只是附带稍许防护之力罢了,原本就是赵云笙遇到生命危险,那物品也不会自动激发护主,因为那东西只对灵气有反应。

    但谁知道之前洛月汐对赵云笙动手时,因为身负琉璃净火举手投足都带着灵气,那物品便被激活了,之后便一直处于开启的状态,这不就被沈鸿轩给撞上了,所以说,沈鸿轩是真的倒霉。

    “就像你说的,这么多年来,便是我爹娘也没有你那么了解我,相应的,我也比任何人要了解你。沈昭,你应该比所有人都清楚,我是一个怎样的人,不是吗?”直视着沈鸿轩,洛月汐没有了在外人面前带上的假面,而是袒露出了一部分她的真实,她直言以告,不留丝毫情面,“你不觉得你问这些,是在浪费口舌吗?”

    沈鸿轩半步不退,没有对洛月汐表达出来的那种冷漠和冰冷有半丝惊讶,显然早已清楚洛月汐内心里如冰一样的坚硬冰冷,他挑起眉,咄咄逼人的质问:“我只想要一个理由?你以前虽然没有多么期待和我的婚约,但也没有排斥,为什么我只是从西荒回来,一切就完全不同了?你该知道,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更能包容和接受你的一切。如果不是我的话,难得你要在你以后的丈夫面前扮演一辈子温柔乖顺的世家贵女吗?”

    “你想知道理由?”洛月汐笑了起来,只是这笑容里没有一丝笑意,反而带着彻骨的冰寒和说不出的嘲讽,缓缓站起身,她唇角笑容越发讽刺起来,转过头凝视着亭外青碧一片的池塘,洛月汐缓缓开口,语气压迫带着某种说不出的憎恶,“既然是你问,那我便直言相告。因为你是——沈昭。”是天道之子的沈昭,是提醒我我所在的世界不过是一个人幻想出来的书中世界,是提醒我这世界一切的轨迹都已经注定了的沈昭。

    沈鸿轩简直觉得匪夷所思、不知所谓,他预想过一千种一万种可能的理由,甚至都想过是不是他去西荒一年晒黑了变丑了她不喜欢了这种不靠谱的理由,但是他没想到原来真正的原因比他想的还要不靠谱,还要莫名其妙,让人百思不解。被洛月汐这样匪夷所思的理由弄得有点崩溃,这无语无奈的情绪冲淡了沈鸿轩的悲痛和难过,摇了摇头,沈鸿轩语气无奈,一百个摸不着头脑:“这是什么理由?沈昭这个名字又不是我取的,是陛下赐的字,你要是不喜欢,我以后不用这个名字不就行了。”

    “就算你自己说不用,但是旁人却并不会按着你的意思来。不必再多说什么了,沈昭,请回吧!”洛月汐意兴阑珊的笑了笑,他知道沈鸿轩是一头雾水,完全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甚至对现在还没踏上修真之途,没有真的成为沈昭而言,他是真的无辜,因为所有的一切不过都是洛月汐的猜测。

    但是这种事情,宁可错杀一百也不愿放过一个,洛月汐本就偏执,不可能为了一个沈鸿轩去赌上自己的后半身的生活。上一世她挣扎了十年,才求得这一生安稳平静的生活,现在谁要来破坏她的人生,她都不会放过。如果不是这十五年在大燕过着顺和平常的日子磨了性子,以洛月汐当年的作风和手段,早就杀了沈昭以绝后患。就是陛下给她和沈昭赐婚又如何?若是当年的洛月汐,根本不会因为洛家妥协,而是会选择另外一种更简单更轻松的方法,那就是直接杀了皇帝。

    送走了沈鸿轩,洛月汐一个人在凉亭里发了一会儿呆,感觉到清凉带着花香的微风拂过,她鼻端萦绕着花朵甜蜜的芬香,草木清冽的淡香,这样干净清澈的味道让洛月汐整个人都不自觉的放松起来。即使在这样欣欣向荣自然干净的世界生活了十五年,但是洛月汐还是分外珍惜这里的每一滴干净的水、每一寸未被污染的土地,每一方澄澈的空气。

    没有失去过的人是不会懂得洛月汐对这些旁人看来最常见不过的事物的珍惜的,她们没有过那种遍地找不到一块干净地方的感觉,没有面临过周围全是污染,水里有毒、空气里是厚厚的霾、土地坚硬种不出任何庄稼粮食,到处都是残垣绝壁、满目萧然,连栖身之地都找不到的感觉。他们也没有经历过原本的同伴亲人朋友变成一个个怪物,不生不死,面目丑恶,没有经历过为了一块食物就或是拼出生命去抢夺或是放弃尊严去祈求他人的绝望。

    他们没有经历过世界的毁灭,没有在绝望如地狱一般的世界挣扎十年,所以不会有人懂得洛月汐此时此刻的感觉,不会懂她内心里的疯狂偏执,和对如今安稳和平生活的执着。

    洛月汐如今身处的地方已经只有一汪碧水了,碧绿的水中除了碧绿水蓝的水已经再无一物了,不仅没有水草也没有活着的生物,甚至连鱼虾也不存在。而且如今这水的颜色已经不如平常的水那般是清澈的,反而是透着汪汪的蓝色,那是一种极为美丽的颜色,这深沉的蓝充斥着整个池下空间,仿佛是一颗大的流动着的蓝色宝石。

    看到这样一幅奇幻的场景之后,洛月汐不仅没有惊讶和震撼,反而是一副视若无睹仿若平常的模样,肺部中的空气已经不多了,洛月汐知道自己没有多少时间再耽误。看到这样一幕后,她就知道自己的猜测是没有错的,那个东西,就在这里!就在洛府池塘的水下!

    既然知道沈鸿轩极有可能是这个世界的命定主角,既然知道这个世界不仅仅是单纯的架空古代而是更危险更神秘的修仙世界,洛月汐怎么可能什么都不做仅仅期待着避开沈鸿轩便可以保持自己安宁的生活?

    那样卑微的把自己的心愿和未来寄托在旁人身上的感受,洛月汐这一辈子都不想再尝试一次!她从来就不相信任何人,也不会依靠任何人!自己的心愿和未来,只能靠自己来把握,依靠别人怜悯同情爱意换来的未来,不过是空中楼阁,随时可能倾覆。

    洛月汐早就明白这一点,也早就有守护自己人生和未来的准备。不管前路如何茫茫,她只认准了一点,只要她足够强大,强大到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那么不管沈鸿轩的人生轨迹如何,不管沈鸿轩是不是所谓的命定主角,他都无法再干涉影响到她。

    她曾经发过誓这辈子不会再手握力量,只想平安度日,一生平淡。但是命运逼迫她不得不去反抗,她想要主宰自己的人生,那么就必须拥有力量。

    而这池水之下,让这一方水域尽数化为蓝色的存在,就是她如今唯一能想到她可以马上握在手中的力量。虽然对于当年看的那本书中的情节已经记不得多少了,但是洛月汐却还隐隐记得书中男主角在踏上修真之路后获得的第一个金手指是什么,那就是在主角未婚妻家中已经有数百年历史的池塘深处藏着的一处遗迹。

    或许用遗迹来称呼并不正确,因为这里不是什么修士坐化的地方,也不是修士的洞府,这里是一个在漫长岁月中滋生出了懵懂意识的天才地宝的栖身之地。

    琉璃净火。以琉璃为名,无形无状,如同一汪流动着的蓝色水流一般,有着水的形状和特性,却是火焰的存在。这是天生地养的天材地宝,只有经过漫长的岁月才有可能孕育出来的存在,在整个天地间,即使是数以亿年计算,也不会有太多朵琉璃净火出世。

    而沉睡在这方池塘之下的琉璃净火,甚至已经生出了些许如同幼生动物一般懵懂的神智了。这样的存在,别说是凡人界,便是修真界也是万年难得一见,可这却仅仅只是所谓主角前期的机遇和金手指。这所谓的主角,未免太过好运。

    原著中主角到底是怎么找到琉璃净火的,洛月汐已经不记得了,但她却记得怎么收服它。虽是天材地宝,但是琉璃净火本性温和如水,虽是异火天生,却实在能称得上温和无害。即使她不是修真者只是凡人,却也不会因为接近它而受到伤害,而这团琉璃净火从诞生以来就没有接触过任何生命,本性干净无垢不染尘埃,想要收服它并非是不可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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